admin 发表于 2018-3-1 17:16:47

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

      2018年2月2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诚洲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伟)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保诚洲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撤销认证机构批准书的行政处罚。

       因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行为,保诚洲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为罗定市锦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5717Q00038R0M)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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