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6101 发表于 2010-9-13 09:02:31

请大家看分析一个判标题

刚在网上看到一个判标,我觉得8.5.2及7.2.2都有可能,实在拿不准请大家指导。
   某厂产品声称执行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产品的检测温度为25C±1℃,湿度<60%”。但是审核时发现检验室并没有温湿度控制手段。审核员问:“温湿度问题如何解决?”检验员说:“上次审核时已给我们开出了不合格报告,由于考虑到资金紧张,而且同行业其他厂对该产品的检测也不考虑温湿度的影响,另外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我们可以参照执行,进行一些改动,因此决定将该条件删除。”检验员出示了厂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取消对温湿度的要求。在销售科,审核员看到与顾客签定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仍然是该国家标准。

博乐 发表于 2010-9-13 09:27:17

7.2.2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这句话表述的重点是与顾客签定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标准,而检验员说这个是推荐性标准,可以参照执行,进行一些改动,将“检测温度为25C±1℃,湿度<60%”条件删除。

zh2008 发表于 2010-10-3 12:57:50

理解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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