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博乐老师一道判标题!
我们公司是来料加工的企业,生产完全是按照客户的图纸、加工条件书、品质规格书要求来生产的,其中有一款新产品所用的材料客户在加工条件书中只写明了材料的名称,对于材料的规格没有写明,采购时是在一家以前给我们公司生产类似原材料的厂家购买的。这样品管进行来料检验时就无法进行检验,属于哪个条款? 老师:我认为顾客虽然给了原材料的名称,但是没有给相关规格,生管订单评审时也没确认清楚才导致采购时不能表述明白的?我认为是7.2.1顾客要求评审的问题?您认为呢? 这个题目的思路是这样的,首先明确这个案例描述主要针对是生产过程。里面也提到采购过程,至于您说的与顾客有关的过程这个有点推测成分。综合看这段文字主要表达的核心是什么?是更多强调采购过程控制有问题,还是更多是生产过程的管理?建议重新确认下这个案例分析题完整性。以便于判定。 谢谢老师的回复,这个题目是这样的,在深入审核时发现:生管在与顾客进行确认时有进行原材料规格的确认,并在采购过程中也与供应商沟通过,只是这些信息没有传递给品管,造成品管无法进行来料检验,如果这样会不会判7.1策划的问题?要是深入审核发现确实没有与顾客确认原材料规格,并且没有把原材料规格传递给供应商,会不会判7.2.1啊? 不好意思老师,是我没说明白,这个问题就是我在我们公司内审的时候遇到的这么个事情,事情的原委是这样:我们公司是来料加工的企业,生产完全是按照客户的图纸、加工条件书、品质规格书要求来生产的,其中有一款新产品所用的材料客户在加工条件书中只写明了材料的名称,对于材料的规格没有写明,采购时是在一家以前给我们公司生产类似原材料的厂家购买的。在深入审核时发现:生管在与顾客进行确认时有进行原材料规格的确认,并在采购过程中也与供应商沟通过,但是这些都没有留下书面的东西。这些信息没有传递给品管,造成品管无法进行来料检验。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吧??呵,我也蛮迷糊的,感觉好像以前类似题也有判7.1C的。 是这样的。您这个是你们企业内审的审核发现。根据您的描述我建议判定到7.4.2采购信息应表述采购的产品。采购时与供方沟通要明确采购的具体要求(如材料的规格)。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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