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learn 发表于 2019-2-16 13:42:05

ISO9001:2015 对“9 绩效评价-9.1.3"条款解读

9.1.3 分析与评价
      组织应分析和评价通过监视和测量获得的适当的数据和信息。
      应利用分析结果评价:
      a)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
      b)顾客满意程度;
      c)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
      d)策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f)外部供方的绩效;
      g)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注:数据分析方法可包括统计技术。
【解读】以上这些分析结果的评价都包括在以下9.3.2“管理评审输入”之中,是组织各职能与业务部门(包括内审小组)每周或每月、每季度应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的内容,当然相关数据信息与评价结果也包括在内。结合9.1.1“总则”的要求,以上表3-16就能满足9.1.3“分析与评价”的全部要求,这个表格可编制进《质量手册》的对应节中。
      以上表中各项监视和测量结果及其分析,再加上针对不合格产品与其他质量管理(过程、状态与状况等的)不符合纠正措施实施及其分析,针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不符合项及其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有效性的分析,以及上次(或上年度)管理评审输出(决定事宜)实施的结果或现有状况,就共同构成了组织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本标准要求)的全部输入内容,故在以下9.3.2“管理评审输入”的解读中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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