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2管理审评输入 策划和实施管理评审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下列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趋势: 1)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2)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 4)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5)监视和测量结果; 6)审核结果; 7)外部供方的绩效。 d)资源的充分性;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见6.1); f)改进的机会。 【解读】一般在管理评审之前,管理者代表或最高管理者应通知各部门长提供诸如以上标准条款规定的输入(这些输入仅是本标准要求的输入,大型或国际化的组织管理评审的输入可能远远多于这些方面): a)上次或前几次管理评审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一般由管代(或类似于其职能的人员提供,下同)提供; b)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与相关方有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具体解读见对本标准4.1条款的解读),一般由管代提供; c)下列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趋势: 1)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顾客投诉、处置、对应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外部相关方质量管理意见与建议及其采纳实施情况,一般由管代或品控/品管部门长提供; 2)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年度组织层面与各部门层面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未完成时的情况说明,分别由管代和各部门长提供;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采购产品、在制品、成品或服务的过程监测结果,一般由品控/品管部门长提供; 4)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所有途径识别出的不合格及其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详见以下对标准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条款的解读)的汇总报告,一般由管代和/或品控/品管部门长提供; 5)监视和测量结果:对过程有效性(主要为各级文件执行有效性)监视的结果,[对产品与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结果已经包含在以上1)与3)中],主要为内审与第二方收纳盒、监管机构检查审查的结果及其后续措施落实情况,一般由管代和/或品控/品管部门长提供; 6)审核结果:外部机构认证审核负面发现及其纠正措施落实情况,一般由管代提供; 7)外部供方的绩效:供应商年度业绩评价结果,分包商、承包商与服务商业绩评价结果,一般由品控部以及其他对应部门长提供。 d)资源的充分性:人力资源充分性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来自各部门长信息后提供,设备设施充分性由工程部汇总来自各部门长信息后提供,计量仪器仪表充分性由工程部部门长提供,过程检测用仪器仪表充分性由各部门长提供,产品检验用仪器仪表充分性由品控部门长提供;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每年至少一次由最高管理者或管代主持会议对过往的风险和机遇识别、评估以及制定的应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必要时更改风险与机遇、应对措施),一般由最高管理者或管代提供; f)改进的机会 依据改进机会层次的不同)由总经理、管代和各部门长提供(各部门长所提出的质量管理改进意见与建议视为确定“改进机会”的重要输入)。 组织可在管理评审中纳入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项目输入,诸如: ——新产品导入相关信息; ——设备设施引入、更新改造相关信息; ——财务信息(利润、工资水平、技改投入、市场投入、销售额等); ——新商业机会(市场开拓、新产品或服务提供等); ——市场信息,包括市场占有率变化、竞争对手相关信息; ——适用法规标准的变化及其应对措施、结果信息; ——监管机构监管、产品抽检、服务抽查结果及其后续措施信息; ——质量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方面的信息; ——各种预测及其相关的意见与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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