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又称为分享型经济、协作型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这一概念早在1978年就由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JoeL.Spaeth)提出,但直至2014年-2015年,Uber、Airbnb、Lyft等独角兽公司的崛起,才获得商业案例支持。因此,2015年也成为共享经济的爆发之年。
共享经济的核心是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即“使用而不占有”(Access but not Ownership),本质是通过新兴技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让他们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对于供给方来说,通过在特定时间内让渡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可以获得相应的金钱回报;对需求方而言,虽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但可以通过租借等共享的方式短期使用物品。
共享经济的兴起,将个别的、细微的消费行为集聚整合为大宗需求,进而优化了全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已带来巨大的商业变革和社会发展。2014年,全球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达到150亿美金,预计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350亿美金,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6%。